黄侠仙(1907~?) 女,陵前乡上河村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初在泾阳、三原、同官等地倡导妇女解放,反对封建礼教,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开展放足、剪发等活动。1927年1月12日,黄侠仙与进步青年郝义在鲍四庙戏台上举行了新式婚礼,向封建礼教公开挑战,在群众中留下深刻印象。 黄自幼喜爱画画,擅长美术,1928年前后,曾在西安女子义务学校担任美术课教师。1930年前后,她带着地下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去北京美院进修。毕业后党组织派她去保定任教。在此期间,她与党组织紧密联系,活动频繁,以政治嫌疑犯被捕入狱,抗日战争时期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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