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风莲(1876~1948) 女,西坡乡文家坡村人。自幼嫁于王家为妻。早年家境贫寒。1929年年馑,史用野菜糊救活本姓五老婆婆之命。1947年春荒,她将自家存粮14石借给邻居度荒。民国时期,她家被3次抽丁,糜费不少钱财,生活紧张。贫寒生活,繁重劳动,使她养成勤俭质朴、刚毅不屈的性格;灾荒年馑、穷人间相帮互助,磨炼出贤淑仗义的品德;官府横征暴敛,激起她对旧社会的憎恨;共产党打富济贫,秋毫无犯,使她产生了拥护革命之情。1948年4月,中共北极区委和区公署成立后,她支持儿、孙两人参加了北极区游击队。由于她的为人,区乡干部和游击队经常到她家开会,宿营。区干部和游击队员每到她家,她都嘘寒问暖,端吃送喝,关怀备至,犹如慈母一般。8月4日凌晨4时许,北极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员11人到她家隐蔽休息。黎明,她隐约发现墙外人头晃动,立即叫醒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员撤离。当她发现窑里有1支步枪,捡起到院中柴堆隐藏时,被枪杀。 保安团抓走村里60余名群众和史的三儿子王自发关押。数月后,王家用120个银元赎回自发。建国后,1950年8月2日,被史救护的区乡干部门建云、曹文财、何风歧、张效贤、武志魁、王彦儒、王文魁、李官臣8人给史凤莲赠匾一幅,上书“虽死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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