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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平原 崔平原(1909~1987),原名方正,本县太村镇赵村人。1931年5月参加革命,次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崔平原8岁起就给地主放羊,15岁时又给地主拉长工、打短工,饱受了旧社会的辛酸。大革命时期,在许才升等共产党人的影响和教育下,投身农民革命斗争。23岁时响应并参加了栒邑县农民暴动,失败后,继续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31年5月参加游击队,开始了戎马倥偬的军旅生涯。1933年5月在陕西游击七支队三分队任班长,1935年2月升任分队长,7月,同国民党军队作战负伤;10月伤愈,随即进入红军大学学习。1936年6月红军大学毕业后,调任红二方面军六军团十七师四十九团三连连长。抗日战争开始后,崔平原任一二零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一营三连连长。八路军东渡黄河开赴抗日前线后,随队参加了著名的忻口战役、同蒲北段战役及百团大战。之后,曾任冀中军区政治部工作队队长,军区骑兵营分总支书记、骑兵二团团总支书记等职。这一时期,平原在党的领导下,英勇抗日,参加过数百次战斗,多次负伤。1942年反“扫荡”中,在与上级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崔平原率部与日寇周旋3个月,突破了敌人的层层包围,返回晋察冀边区。1943年3月入陕北抗日军政大学学习。解放战争时期,崔平原先后担任四军十师连长、副营长、营长等职,参加过沙家店战役、扶眉战役及解放兰州等战役,在这些战役中,多次担任主攻任务,所率连队分别被授以“守如泰山”、“攻如猛虎”、“射击模范”等锦旗,崔平原个人也多次受到表彰奖励。在20多年的戎马生涯中,崔平原成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员,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继续保持和发扬红军优良传统,积极投入新时期人民军队建设,历任教导大队大队长、新兵营营长、军区补训团团长、甘肃省公安总队大队长、青海省内卫八八团团长等职。1955年9月经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批准,授予中校军衔。1958年转业地方工作,先后担任栒邑县副县长、邠县副县长、中共栒邑县委书记处书记、中共栒邑县委副书记等职务,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文革”后期,平原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革命事业为重,在担任县农机公司党支部书记时,任劳任怨,不顾年迈,尽心尽力地为党工作,保持着旺盛的革命干劲。1987年因病去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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