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宗明(1914—1975),祖籍四川省云阳县新阳乡同云村,两岁时迁居陕西省,辗转来黄陵县康崖底乡老虎尾巴村定居。 鲁宗明勤于农耕,略识文字,乐于助人,其家小康时,卖自家耕牛为佃户娶妻。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响应党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号召,在村里成立黄陵县第一个互助组。因长年务农,积累了土法修坝的经验,同年被聘任县农民水利技术员。1950年至1952年,发动群众修梨园村至张寨村7座石土混压水坝,改旱田为水田,利用浑水灌溉,改良土壤,栽稻300亩。1958年复修灌渠10道,水坝两座。所领导的红旗大队栽稻千亩以上,试验田最高产量达1008斤。鲁宗明为黄陵发展水利,种植水稻做出了一定贡献,多次受到县、地、省各级表彰。1958年,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国务院给他领导的红旗大队颁发了奖状。 鲁宗明热爱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为革命事业不计私利,大儿子初中毕业后,鲁宗明动员他回乡劳动,担任大队会计。鲁宗明义务为群众传播育稻、管理技术、无偿指导兴修水利,积极组建农业合作社,直至“文化大革命”受迫害期间,犹在田间义务为集体选育良种。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鲁宗明被错误地戴上地主分子帽子,受到批判斗争,备受折磨与摧残,1975年含冤而死,终年61岁。1982年县政府为鲁宗明平反昭雪,并颁发陕西省劳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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