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武县抗日战争英烈与爱国人士传: 樊占荣 冯民安 刘杰 |
|
|
|
樊占荣 樊占荣(1911—1938年),男,长武县宜禄乡(今马寨乡)骑马沟村人。体态魁梧,性格刚毅,讲义气,有胆略。曾加入红帮。22岁参加陈珪璋队伍,因打富劫财,被县政府监禁。管押期间“幡然悔过”,并有检举立功表现,使同案犯受到教化,深得县长党伯弧赞许,准予保释。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征兵抗日。樊占荣自告奋勇,报名从军,投身国民军第二集团军三十一师三团服役。他勇敢善战,先后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得到嘉奖重用,升任班长、排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参加台儿庄战役后,升迁为营长。在上海攻坚战斗中,樊占荣率领60人的敢死队,乘敌不备,夜穿地道,钻进敌军司令部。短兵相接,猛冲猛杀。在激战中,他右手重伤,便用左手持刀奋力拼搏。终因后续无援,寡不敌众,樊占荣中弹阵亡,为国捐躯。时年27岁。 樊占荣壮烈牺牲后,所在部队为其追记一等功,授予抗日烈士称号,发给抚恤金800元。地方政府亦对其家属优抚照顾。并将其英勇事迹编入小学乡土教材,唤起民众抗日救国,影响深远。 冯民安 冯民安(1906—1938年),乳名月胜,男,长武县进贤乡(今芋园乡)冯家岭村人。小学文化程度。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投入军队当兵。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毕业于中央军校陆军军官训练班。奉调陕西警备师第一旅,先后任七团二营四连、一团二营四连连长。由于他奋发有为,精明干练,得到绥靖公署主任杨虎城的赏识。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开始。冯民安所在部队陕西警备师第一旅第一团,奉命开赴朝邑,驻守黄河河防。后又移防山西中条山前线,连续对日军作战。他奋不顾身,带队冲杀,临阵负伤,仍坚持不下火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8月17日,日本侵略军从东北南三面进攻永济县城。冯民安率二营四连,坚守城南阵地,奋起抵抗,打退敌兵轮番攻击,激战一昼夜,永济沦陷。冯民安中弹阵亡,时年32岁。 冯民安壮烈牺牲后,所在部队通令嘉奖,授予抗日烈士称号,并发给抚恤金600元。地方政府对其家属亦定期优抚照顾。当时的《大公报》头版报道:《冯连长血战永济威武不屈》。依据冯民安英勇事迹编写的剧本《血战永济》,在西安等地隆重上演。地方乡土教材亦收编冯民安的事迹,作为爱国教育的重要内容,感人至深。 刘杰 刘杰(1887—1955年),男,长武县朱成区(今巨家乡)车圈村人。自幼家境贫寒,给富户人家放羊、拉长工。流落平凉、兰州做小生意。民国初年,投身甘军队伍当兵。后回县城摆摊卖布。省吃俭用,略有积蓄,经营杂货店一间。他信奉佛教,乐善好施,同情怜悯穷苦人。民国十八年(1929年),长武一带大旱饥荒,他把24串铜钱散给饥民。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又逢天旱薄收,他把家存的粮食借给饥饿断炊的穷苦人家,还把100元散给沿门乞讨者。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国共合作一致对外。发扬“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爱国精神,他慷慨解囊,捐献抗日经费100银元(折合小麦1.2万斤),受到当局表彰奖励。在城隍庙举行抗敌救援大会,刘杰应邀登台发言。他怒斥日本侵略者暴行,痛哭失声,振臂高呼:“把日本侵略者赶出国土,誓死收复中华河山!”同时,省报刊发“刘杰毁家纾难为国捐献”的通讯。同年10月4日,省政府指令:“长武县民人刘杰,向无恒产,业操负贩。因鉴于国难严重,典卖衣物凑足百元,捐作抗日经费。爱国热忱,殊堪嘉许。除将义举登报广为宣传,以昭激励外,仰即传令褒奖。并由该县长亲致存问,以示优异。”刘杰于1955年病故,终年68岁。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