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夫(1913~1987) 原名马国栋,贾家坪乡马家河村人,1913年11月生。1927年3月加入共青团,参加革命宣传与组织农民协会工作。1934~1935年2月任本村赤卫军分队长、区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1935年3月加入共产党,任延川西区赤卫军总指挥,6月任延长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延长、延川、延水三县赤卫军总指挥,10月任陕北苏维埃政府主席团巡视员。1936年3月任中央党校(延安)总务科长、会计科长,其后任陕北省委统战部巡视员,安塞县委宣传部长。1939年奉命随李井泉赴绥远省大青山开辟抗日根据地,先后任绥中地委组织部长、民运部长,归武县委书记,晋绥地区武装部长。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绥蒙军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绥远省军区武委会主任,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0年转业地方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农管局副局长,畜牧厅副厅长,国营农牧厅管理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水利局副局长,山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人防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3年离休,1987年9月30日在北京逝世。马亚夫于1951年冬在“三反”运动中蒙冤受到错误处理,家属也受株连,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87年12月,其冤案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30多年来,他胸怀坦荡,顾全大局,忍辱负重,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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