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易堂 焦易堂(1879~1950),又名希孟,本县河大村人,清末秀才,后又入北京中国公学政法科学习。清宣统元年(1909),在陕西自治研究所学习,毕业后加入同盟会。宣统二年(1910),任武功县劝学所所长,常往乡村演说,主张人民自治,提倡男女平等,劝导妇女放足、男人剪发辫。宣统三年(1911),与张仲良等革命人士,领导武功光复。嗣后参加陕西新军,在张凤翙大统领行营任参军,参加抗击清军残余的战斗。 辛亥革命后,焦易堂在陕西都督府供职,任陕西同盟会干事,后被选为陕西省议会议员和国会议员。先后断然拒绝袁世凯、曹锟等人高官厚禄的引诱,致力于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战争、反曹贿选、策应北京政变、迎孙中山北上,参与北伐战争。还将自己的儿子步辕从上海派回陕西,参加靖国军起义。步辕后在岐山战斗中捐躯。 民国5年(1916),焦易堂在上海谒见孙中山后,奉命秘密来往于广州、上海、天津、北京、西安等地开展斗争。 民国8年(1919),焦在广州护国会工作,次年任北方军事特派员,随后又任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议。在河南省曾聚资印发《三民主义》20余万册,极力宣传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孙中山对他给予了高度赞扬说:“易堂兄,秦中杰士也,为国奔走有年,于民国创建颇有功焉。其为人也,端直温厚,不类近世子。”还指出:“经画西北,具见周详,毅力热忱,殊堪嘉尚。” 民国14年(1925),孙中山在北京逝世,焦易堂参加了守灵、护灵、送灵等殡葬活动。 民国15年(1926),任北伐第二军宣慰使,促使冯玉祥、岳维峻等出师响应,使北伐取得重大胜利。 民国17年(1928)出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长,19年(1930)兼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并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民国22年(1933)与戴季陶、于右任、张继等国民党元老,力主发展大西北教育事业,振兴农业,以济民生,创办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今西北农业大学前身)。并先后在本县河道地区捐薪俸,办起民生小学和民生中学。主持举办了全国首次武术考试和表演。 民国24年(1935)出任国民党中央最高法院院长,同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在任期间,清理积案,整理编写判案,健全终审制度。坚持正义,主张早日结束训政,实行宪政,还政于民。为此,引起蒋介石的猜忌,于民国30年(1941),被迫辞去院长职务。民国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挑起内战,焦易堂对此非常反感,曾说:“蒋介石违背中山先生遗训,所作所为,全出一己之私”。民国35年(1946),焦易堂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民国38年(1949)去了台湾,1950年10月20日在台北病逝,终年71岁。 焦易堂酷爱中医学,极力提倡发扬中华中医药,保存国粹。他曾被聘任为中央国医馆馆长数十年,提出以现代科学研究中医药,力主中西医结合,拟定中医药发展方案。他主持国医馆不仅逐步建立起各类研究委员会,创办了中医药杂志,编辑出版了部分中医药教材,而且在各省市和国外华人居住地区建立起国医馆支馆,一些省市还办起西医学校。抗战期间,他先后在南京设立中医救护医院,创立中国制药厂,开办中医医务人员训练班,为战时服务。 从民国7年至12年(1918~1923),孙中山先后发给焦易堂的阅件、批复、委任令现存者23件,信札5封为孙中山亲笔所写。民国7年(1918),孙中山还为焦易堂的父母撰写了行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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