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馨 (1922~1998),又名李如馨,润镇街人。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地下党三原县工委宣传部长,陕甘宁关中分区马栏小学校长,分区一科科员,淳耀县政府一科科员,关中专署一科科员。建国后,历任三原县民政科科长、西北局纪检委科长、中共中央监委监察员、三原南郊中学校长、支部书记,三原、泾阳县委书记处书记兼县长,旬邑县委书记,咸阳地区革委会政法组副组长,淳化县委副书记、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周至县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咸阳行署计委主任、行署副专员、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咸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当选为中共十一大代表,咸阳市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他为人耿直,严于律己,清正廉明,作风扎实,善谋实干。任泾阳县县长期间,大力改造盐碱地,为粮棉丰收奠定基础。任淳化县委书记期间,发动群众,大搞荒山荒坡绿化,开山筑路,兴修水利,栽植梨、苹果、核桃、大枣等四个万亩经济林带,成绩卓著,使淳化成为全国林业先进县。任周至县委书记期间,修渠筑堤,改水治土,造福人民。离休后仍为经济建设和下一代健康成长贡献余热。
李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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