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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武平(1913—1953),别号止戈,又名泽成,湖南省长沙市人。 民国35年(1946)12月,金武平经蒋介石侄子蒋坚忍举荐,被委任为铜川县县长,至37年(1948)6月调离。 金武平在铜川任职期间,即向各乡镇颁布蒋介石、胡宗南的“八大杀令”和“三光政策”,建立地方武装机构。他从陕西省保安司令部等处领得长枪150支、机枪7挺、子弹5000发。在全县7个区镇和49个保架设情报电话线路,搜集解放军情报,拟定反共防共的“清剿”计划。带领地方反动武装,配合国民党军队进扰共产党领导的石柱、红土、育寨、枣园、上官、周家陵、武家原等游击区,并几次与边区武装力量顽抗,杀害解放军战士王经州、李统才等13人,杀害游击队员魏广成、赵士贡、何祖晋、李满满,打死吴世堂的母亲和关思春的儿子。34年(1945)春,金武平令县保警队副总队长李兴中在文明区川口,枪杀共产党游击队队员2名。并伙同暂二旅一个营在石柱上官村袭击许天杰带领的游击队,使9人牺牲,10多人负伤。 36年(1947)冬,金武平出于反动的政治目的,实行移民并村,命令文明乡乡长李生璧和邵玉、王福杰等人带领保警队,烧毁葫芦村瓦房45间、草房6间、粮食61石9斗,没收农具、器物不计其数,致使张开明之母塌死,小孩冻死。 为了大发横财,金武平以共产党嫌疑为借口,将廖中山等9名群众逮捕,严刑拷打,诈得金圆券1720万元。以共产党嫌疑对同福、同泰、新裕、生生、利群、铜宜公司等煤矿敲诈勒索金圆券45500万元,黄金35两4钱,煤炭213吨和大量衣物,贪污粮食18250公斤,金圆券28300万元。 1951年1月28日,金武平在湖南长沙被逮捕,1952年7月31日押送至铜川。1953年6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铜川县城南大操场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判处金武平死刑,立即执行。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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