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柳公绰 (765~832),字宽,子温子,唐华原县柳家原人。性孝友,起居有礼,为文典正,举孝廉方正直言极谏,累官州刺吏、侍御史、吏部郎中、御史丞。宪宗时为鄂岳观察使,以讨吴元济有功,拜京兆尹。后迁河东节度使户部尚书、检校左仆射。卒后赠太子太保,谥号曰:“元”。 公绰一生忠于职守,清正廉明,刚毅不阿。任京兆尹时,过境官员多以公务为名,向驿站乱索马匹,驿站不足,则夺之百姓。公绰立奏朝庭,准予革除时弊。一次巡行邓县,有二吏犯法,一为贪赃,一为舞文,人谓必杀贪赃者。公绰判:“赃吏犯法,法在。奸吏舞法,法亡”(《耀州志·柳公绰传》),还是处决了奸吏。任河东节度使时,适逢境内连年灾荒,公绰禁止宴请,自己穿衣吃饭也与士兵一样,同甘共苦。讨伐吴元济之役,公绰专任懂军事的李听为中军先锋,委以军事指挥大权,并派人安抚士兵家属,解决生活困难,军士深受感动,勇猛作战,终于打了胜仗。 公绰善书法,端肃浑厚,字如其人。成都《蜀丞相诸葛武侯祠碑》,即为公绰任成都少尹时书写,因系宰相裴度撰文,名匠鲁建刻石,故有“三绝碑”之称。 妻韩氏,善治家,子仲郢读书时,常为其配制熊胆丸,以为夜读提神之需。以故,仲郢读书益勤,终于得中进士。所著《尚书二十四箴》,为韩愈、柳宗元所称赏。仲郢执法严明,爱护百姓,累官吏部郎中、京兆尹,剑南东川及天平节度使。任吏部郎中时,奉诏栽减冗官,抵制干扰,认真办理,不到十天,共栽减大小官员1200余人。为京兆尹时,设度量衡器于东西两市,以利买卖,大得百姓爱戴。为剑南节度使时,一奸吏交接权贵,横行不法,仲郢取得罪证,立即处死,百姓莫不称快。 仲郢子玭,有父风。官吏部侍郎,拜御史大夫。著《柳氏家训》以传子孙。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