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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民 明代本县人,史记事的祖父。起初,任昌平仓库吏。以前管仓库的官吏,多因粮食亏损而犯罪。史载民任职后,有人为之担心。他说: “以往那些亏损,一定是偷盗造成的祸害。”于是,他严格要求自己,一切照规章办事,使惯于捣鬼的人无隙可乘,结果,粮食没有亏损。后来,任罗山九里关巡检,严惩盗贼与窝藏者。知县臆度一些人有不法行为,命史载民审理。有人送来贿赂,捏造事实,诬告别人。他斥退贿赂者,弄清案情真象,将被诬陷的人全部放回。有一富人名潘官,私通他人之妻杀害本夫。案子一年多未得判决,上司命史载民审理。潘官托公差送来金杯、白银、绸缎,史载民将公差重重杖责,将潘官和那妇女正法。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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