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坤德,西少梁村人。出身寒微,自小务农。从民国32年(1943)起,每年夏天在村口公路旁搭凉棚,设水缸,日送开水、凉水各1担,供行人休息饮用。后又以修桥补路为己任,虽曾遭到一些人冷嘲热讽,但他仍坚持不懈。 建国后,人民政府表彰支持他爱路修路的模范行为,并交他负责芝川至韩城10多公里公路的养护工作。他早出晚归,倍加认真。对西少梁通往华池村的1公里坡道,亦主动维护。村旁有个水沟,平日行走不便,雨后更为泥泞,他自备木石,架起小桥。为填补路面,他在自家地里取土。雨天,经常冒雨排除积水,有时还到离家28公里的澽水桥下疏通桥眼。1953年修八仙镇北小桥时,坚持每日给民工送开水。同年普修公路,给西少梁分配了100米任务,李逢春一人就完成40米。为清除路面积雪,他制作人字形刮雪板,牛拉人扶,把路面的积雪推到两旁,受到韩城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表扬,并与他合影留念。 1955年,李逢春被评为甲等劳动模范,出席陕西省第一次交通运输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并赴北京参加全国公路第一次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后又连续两年出席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获“热爱人民公路事业”锦旗和奖章。荣誉使李逢春更加勤奋负责。为了护路护树,晚上他睡在路旁棚中,寒来暑往,始终如一,因而,他包干的路段,路面平光,阴沟畅通,树木参天,过往行人无不称赞。 1978年5月,李逢春被选为韩城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9~1980年,他因心脏病曾九次住院。每次出院后,第一件事便是去公路,直至因腿脚浮肿不能走路时才停止。临终前嘱咐儿子,希望他能接班,使护路事业代代相传。他去世后,陕西省公路局、林业局、渭南地委工交部和韩城县人民政府等单位送了花圈;陕西省林业局、渭南地区行署等单位发来达唁电。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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