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楼村人。少时同贾沛堂、贾步霄一起在南关长义魁花店当学徒。民国4年(1915),3人同出长义魁花店,合股在南关成立协义成花店,后张昆山入银股,孙季善总领经营。经他10多年苦心经营,协义成花店成为韩城县有名气的商号之一。民国19年(1930)春,张昆山突然提出退股,孙季善请来诸董事,当众劈毁协义成号章,卸下商号牌子。次日,以协意诚字号继续营业,生意依然兴隆。 孙季善的用人之道是“弃私情,唯才使用。”店员有病,工资照发,药费照付。王某在外坐庄,一次将资本全部亏损,孙季善安慰说:“金钱是小,只要人在!”对违犯号规者,不论亲疏或资历,一律照章惩处。有两名(有入股的)掌柜触犯号规,均被解雇。店员有错,从不对外人讲,即使辞退,也和颜悦色,令去者心服。 孙季善善经营,遇事当机立断,说办就办,从不拖拉。同时重信誉,交货交款,一言为定。他常对下属讲:“季一诺千金。”因此,无论本地小商还是外地大商,均乐与其交易。西安几个银号即使周转资金再有困难,但对协意诚的提款却尽力支持。 孙季善开明进步,乐于济贫。“七·七”事变后,他见时艰民贫,即将东原一带1000多亩土地全部无偿赠予佃户。新村鞋匠王某腿部被人枪击,子弹末取出,想医治,却无力支付药费,便找季善求借。季善欣然应允:“你尽力治疗,花多少钱不要操心。”凡登门求借者,均有求必应,借出之后,从不过问。民国25年(1936)孙季善任县商会会长。26年(1937)9月,八路军由韩城东渡抗日,他代表商界去芝川劳军。国民党72团驻韩城时,逮捕游击队员数名,他多次出面找团长高宪岗交涉,使这些队员获释。民国34年(1945),孙季善65寿辰,协意诚全体店员赠寿匾一方,苏资琛亲撰序文,上书“颐养太和”4字。36年(1947)韩城第一次解放,孙季善拜访了王震司令员,并以商会名义筹措现金、物资,支援人民解放军。 解放后,孙季善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政协韩城县委员会首届委员。1964年病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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