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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6~1936) 下白矾村人,20多岁在桥南村开小杂货铺,侍母至孝,敬长睦邻,对村院中的鳏、寡、孤、独者时常救济。 民国8年(1919)前后,军阀肆虐,良不聊生。卫仁山代大兄(时任团正)率领五合团壮丁,协同北区团总党天成,戡乱有功,被任为县保卫团团总。后随田维部出关在河南陕军岳西峰部任营长。因陕军失败,他率部投靠杨永泰部任团长。后改编,辞职回家。 民国21年(1932)底,卫仁山得知卸任的县长白子玉因有贪污问题,乘车溜走,便骑马追赶,到南关一把揪住白子玉,夺走手枪,警告道:把手续交清再走。随即召集县属单位开会,清算白子玉的手续,追交赃款。 民国22年(1933),卫仁山被选为联保主任,在家里办公、开会,上级派员催粮要款,茶饭招待,均由他家负担,从不向群众摊派。 民国23年(1934)冬,省财政厅派李某带侍从4名,来韩城提取“白地烟款”(即大烟青苗税),住庆春楼饭馆,大吃大喝,威风凛凛,县长、绅士纷纷拜谒。第三天在县政府召开各联保主任会议,李某讲:“国库拮据,先征白地烟款,每亩10元,限10天提交省库,不得有误。”与会者无人敢启齿。卫仁山以好言解说,李某拍案斥责,卫仁山亦以拳击案,据理争论。县长忙将双方拖走,第二天天未明,李某等逃走。 抗日战争爆发后,卫仁山任军运代办所主任。时驻军单位多,纪律差。一次,某部连长要供应草料物资,因手续不合法,代办所拒付。该连长率领士兵包围代办所,以武力要挟。卫仁山见此,怒不可遏,从腰间拔出手枪摔在桌上大声说:“见你们师长去!”连长慑于声威,只好带队伍溜去。此后,驻军产生歹意,借请卫仁山到阳山庄团部宴会之机,以药酒毒害,卫仁山中毒身亡,时年52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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