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909~1932) 原名增蕴,高家坡人。其父高士龙,为地方名人。高德辉就学于西安敬业中学,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9年,高德辉经党组织同意考入省政府农村自治人员训练所,期满后派至韩城筹办农村自治人员训练事宜。时值旱魔肆虐,饥民遍野,国民党县长谷朝宾横征暴敛,不恤民艰。地下县委决定利用农村自治的合法地位,同谷朝宾进行斗争。高德辉领先,引起谷朝宾对他的仇视。一日晚,突然将高德辉逮捕,并罗织罪状,押解西安。 审判时,高德辉质问法官:“为什么原告不出庭?”并当众揭发了谷朝宾在韩城的种种罪行。后虽开庭数次,高德辉仍理直气壮,终使法官无言以对,因无任何证据,只好具保开释。 1931年,高德辉随父去察哈尔民政厅供职。因与地下党通信,被国民党查出,再次入狱。省主席刘异飞亲任主审,党、政、军、法联合开庭。高德辉神色镇定,当庭质问刘异飞:“我是省主席、民政厅领导下的科员,有人诬告我是共产党员,那保们不都也成共产党了吗?”高德辉的反击,使法官瞠目结舌,终因没有实据,而具保开释。 高德辉回乡后,在本村兴办农民夜校、贫农会。1932年,在韩城党的地下组织领导下,成立了赤卫队,他任政委。在陕西游击队的配合下,赤卫队先后在西英村、上官庄、北寿寺、东、西赵庄、高家坡等村斗争了七八家剥削量大、民愤极深的地主,给贫苦农民分了粮食和衣物。赤卫队的发展壮大,使当局惶恐不安,于是求助国民党军队冯钦哉部进行镇压。为保存力量,赤卫队分散隐蔽,高德辉回到家中,不料被本村地主告密,第三次被捕。 入狱后,有人劝高德辉找人营救,高德辉不肯。有同志去探望,高德辉说:“告诉同志们不要冒险来看我,我死也不会招供,但同志们要提防。”后来,地方当局与驻军营长潘禹九组织军事法庭会审,软硬兼施,终未得逞,遂于1932年农历11月12日将高德辉杀害,时年仅24岁。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