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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景峰,清初人,家居韩城。康熙十七年(1678)中举,二十一年(1682)为进士,后点翰林,授编修。二十八年(1689)以侍读主江南乡试。四十一年(1702)又以内阁学士督江南学政。四十四年(1705),康熙南巡,赐御书、冠服。翌年,迁吏部侍郎,充经筵讲官。 康熙四十八年(1709),任刑部尚书。步军统领托合齐将盗仓米犯张三等人押送刑部,尚书齐世武(满族人)拟处张三等人斩刑,而廷枢拟处充军。齐、托合谋,密奏于康熙帝,以“偏执好胜”罪罢廷枢职。后康熙发觉托、齐狼狈为奸,杀托合齐,将齐世武发边,又任张廷枢为工部尚书,翌年再调刑部。 康熙五十六年(1717),河南宜阳知县张育徽、阌乡知县白澄横征暴敛,激起民变。巡抚张圣佐,总兵冯君侁无法平息,又不上奏。后清廷派张廷枢等人前往平息。两知县被处绞刑,巡抚、总兵被削职。张廷枢看到河南百姓为给官府运粮而倾家荡产者不少,回京后奏请改民运为粮道购运。 世宗胤禛为太子时,他的仆从徐采唆使门人打死无辜平民。刑部拟以门人抵罪,而廷枢以为罪在徐采,将其发边。 雍正元年(1723),因原任编修陈梦雷侍诚郡王得罪,命发黑龙江充军。时值严冬,张廷枢停止发遣。尚书隆科多弹劾张廷枢徇情放纵,被降五级,遣回原籍。雍正六年(1728),陕西巡抚西琳又诬告张廷枢受贿,居乡不法。张廷枢被捕,死于赴京途中。乾隆时,其冤案始得昭雪,追谥文端。 张廷枢著有《崇素堂讲稿》,韩城文庙“尊经阁”木刻横匾为其手书。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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