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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1724) 字相斗,别字乔南,晚年自号“秉烛子”。清初人,家居潭马村。康熙八年(1669)中举,十五年(1676)中进士,任河南兰阳知县。后任吏部给事中,刑部给事中,调户部。康熙三十六年(1697),清帝下诏求直言,刘荫枢上疏,请肃纪纲,核名实,开言路。次年外转江西赣南道。赣俗多争讼,刘荫枢昼夜审理,严惩诬告及无事生非者。后为按察使,得罪巡抚阿山,被弹劾罢官。 康熙四十二年(1703)清帝西巡,见刘荫枢于潼关,授云南按察使。四十五年(1706),迁广东布政使。总督具和诺认为刘荫枢清廉勤慎,深受士民爱戴,奏请补云南布政使。在云南期间,刘荫枢注重水利,疏浚昆明湖,筑六河岸闸。遇灾荒则拨粮平粜,平抑粮价。 康熙四十七年(1708),任贵州巡抚,在任期间,拒收礼,省徭役,平冤狱,与夫人教民耕织。修治道路两千余里。乌蒙土酋与威宁土舍仇杀,刘荫枢晓以大义,劝其息兵,苗人头领自缚请罪,均愿息争和好。又创设南笼厅学,令各县兴办苗学,疏请朝廷为贵州增加乡试名额6名。当时,贵州人民将他夫妻二人的画像挂于堂前祭祀。称之为“刘爷爷、刘婆婆”。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新8师来韩城,军中贵州籍官兵皆到潭马村刘家祠堂跪拜刘荫枢。 康熙五十四年(1715),准葛尔策妄阿喇布坦扰哈密,朝廷令备兵进剿。刘荫枢疏请缓师,抵巴里坤后,又疏请屯兵哈密,勿轻用兵,继称有病回甘川,并疏请辞官。康熙令回巡抚任,荫枢又疏报病愈,故罢其职,命其回京,候刑部处理。刑部以“阻挠军务”罪拟处绞刑,康熙着从轻处理,令赴喀尔喀种地,时刘荫枢已82岁。三年后,康熙以其“忠臣也,但书生不知兵”复其职。康熙六十一年(1722),刘荫枢至京赴千叟宴。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登基,又召见慰问,赐金归里,翌年87岁病故。 刘荫枢在黄河龙门岸石壁上置铁柱、铁环,便利船只逆水上行。在城南修澽水桥,在城北修柿谷坡,并铺修城中街道。桥南原有刘公祠,柿谷坡顶原有刘公碑,均为纪念他的功绩而设。 刘荫枢著有《周易蓄疑》、《春秋蓄疑》、《梧垣奏议》、《宜夏轩杂著》等,惜已失传。康熙年间的《韩城县续志》有其手书序文,并载其《应诏陈言疏》、《请豁滨河地粮永禁现役马头疏》两篇。桥南牌楼上“示我周行”和云南昆明西山大华寺山门“气象万千”两匾为其手书,尚存。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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