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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 字次公,又字萝石,山东莱阳人。明崇祯四年(1631)考取进士,五年(1632)任韩城知县,在任六年。由于连年战乱、灾荒,韩城百姓缺衣少食,生计十分困难。他到任后捐俸银,开官仓,立平准法,严禁私粜粮食,以度灾荒。又设常平仓,刻《崇俭书》,倡导节约,以防灾荒。他到韩城第二年,即崇祯六年(1633),韩城应乡试者只考中1人,左懋第引以为耻,即立“尊经社”,教育士子,并于每月初一、十五,亲临明伦堂,考察学生学业。三年后,乡试中举者一榜8人,都是尊经社学士。 长期以来,沿黄河各村被毁农田甚多,但田赋未减。失地农民不得不卖儿卖女以赔赋。再加上豪强兼并,出现地多赋轻或有地无赋的情况。左懋第则清丈土地,使有地则有粮,无地则无粮。从此,使失地者不再赔赋,豪强者按亩纳粮。 左懋第重视祭祀先贤,始设龙门禹庙祭祀。对太史祠、苏武庙、香山寺祭祀都十分重视,崇祯十一年(1638)二月,为纪念白居易,在县城南10里的陈村,建白公祠。 左懋第在韩城期间,多次率军抗击围攻县城和薛峰、芝川诸镇的陕西农民起义军,镇压农民起义。崇祯十二年(1639)调任户部给事中。 清顺治元年(1644)十月,左懋第以南明使者身份赴北京与清廷议和。翌年六月,南京陷落。随行副使陈洪范降清,懋第因拒降被囚。清廷使左懋泰劝降,左懋第不从,后以“立福王、引土寇、不授国书、擅杀总兵、当庭抗礼”五大罪状被斩。 左懋第在韩城时著有《萝石山房集》、《韩城集》、《梅花坞》(诗集)等。韩城人民为纪念他,在苏武庙旁建立“左公祠”,在南关建立萝石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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