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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义(1912—1986) 曾用名芝仪,本县西王堡人。幼失父母,靠祖父抚养成人。初读于私塾和私立乐育小学,继而考入华县咸林中学,积极参加农村的“抗粮斗争”。 民国十八年(1929),王志义考入国民革命军第二陆军军医训练所学医,后又于西安十八陆军医院陕西传染病院及卫生训练班深造。民国二十六年(1937)后于七十二后方医院任军医兼总看护长,他心怀祖国,热心于救亡,积极宣传抗日,曾编写了《看护教程》,开展护士训练与普及。 民国二十三年(1934),受省卫生处委派,王志义回本县任县政府卫生助理员及戒烟所所长,国民党华阴县县长狄醒宇及秘书史尚卿,搜刮民财,民怨沸腾,王志义不畏高压,联合地方人士,书面抗议,当面质问,狄、史恼羞成怒,将王关押20天。获释后,王仍斗争不息。狄无奈,将王派往西安防疫处学习。 民国三十一年(1942),王志义任华阴县医院院长,为了发展本县的卫生事业,王志义多次举办医药、卫生及接生人员训练班,并编著《育儿须知歌》一书,宣传卫生知识。他一直和中共地下党员王云霞等保持密切关系,支持进步青年投奔解放区,又多次为地下党通风报信,帮助被暴露的党员安全转移。民国三十四年(1945)冬,国民党当局逮捕了20多名进步师生,他极力反对,当面揭露其反动面目。王志义曾被国民党当局指控为共产党嫌疑,并遭到审讯。 解放后,王志义响应党的“走医药集体化道路”号召,带头将私人诊所联合起来,筹建了岳庙联合医院。1952年,调渭南专区任中医进修班主任。在“文革”中,因与所谓“永寿潜伏组”的成员同名同姓,他被诬蔑为“历史反革命”受到迫害。但并未因此颓丧意志,在农村仍坚持不懈为广大村民义务诊疗。1974年,冤案始明,王志义重返工作岗位,不计前怨,尽管年过花甲,但仍兢兢业业,在医疗工作上发挥余热。 王志义曾任华阴县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1986年病逝,享年7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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