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潘志缨(1899—1985) 原名自清,本县东光村人。幼时受儒家思想薰陶,重伦理,厚道德。考入县立高等小学,受新文化影响,萌发爱国思想。民国六年(1917)攻读于省立第三中学,毕业后考入东南大学农科系,因家境贫困,中途辍学。返里后,从事教育。民国十一年(1922)于县立第一高级小学任教,继为校长。民国十五年(1926),适逢中共武汉宣传部寄来《社会问题与阶级争斗》一书,潘志缨借授公民课之机,宣传马列主义。民国十九年(1930),与当地知名乡绅创建了私立罗山小学,在校任教育主任17年。此间除兢兢业业致力于教学外,又孜孜不倦攻读中外进步书刊,并把新思想、新观点贯穿于教学之中。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校刊《民众五日刊》痛斥了国民党当局横征暴敛、鱼肉人民、制造内讧、消极抗战行径,校长邓子良,主编王子达被捕。潘挺身而出,营救邓、王出狱。 解放后,潘志缨去西北民大学习,1951年任教于云台中学,1956年后任县文教科副科长、敷水中学校长。曾被选为县、省人代会代表。1965年退休,1985年病故,终年86岁。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