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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坚(541—604) 小名那罗延,祖籍弘农华阴,东汉杨震为其远祖,五世祖杨元寿,北魏初任武川镇(今内蒙古武川县)司马,全家迁往武川。父杨忠,随魏孝武帝迁入关中,为宇文泰部下骁将,是建立西魏、北周政权的十二位大将军之一,封隋国公。 杨坚继承父亲爵位。娶拓跋鲜卑大贵族八大柱国之一的独孤信之女为妻。女儿杨丽华被册封为周宣帝的皇后,杨坚以皇后父亲身份,历任北周上柱国、大司马等要职,享有很高的政治威望。但北周宣帝荒淫残暴,杨坚官高位显,引起宣帝猜忌,险被杀掉。北周大象二年(580)五月,宣帝驾崩,继位的周静帝年仅8岁,杨坚以大丞相身份入朝辅佐,总揽朝政。在这期间,他镇压反抗势力,杀戮宗室诸王,自称隋王。北周大定元年(581)二月,杨坚迫使周静帝让位,废静帝自立,号文帝,改国号为隋,改元开皇,建都长安,立隋王朝。 杨坚为了统一全国,于开皇七年(587)起,攻灭后梁,又命晋王杨广率兵攻陈,开皇九年杨坚攻克建康(即南京),俘虏南朝后主陈叔宝,结束割据,继秦始皇后,杨坚第二次统一了中国。 统一全国后,坚针对北周弊政,历行改革。 北周统治,非常残暴,滥用酷刑,造成内外恐怖。坚于开皇元年(581)命高颖、杨素等参考北齐法律,重定刑律。废除了北周的鞭刑、枭首、车裂等酷刑。开皇三年(583),杨坚亲审刑部奏状,认为刑法仍过严,又命苏威、牛弘等官吏对刑律进行修正,减去了死罪八十一条。还规定地方官对犯人要判死罪,必须经三次奏请,送中央核定,方可行刑。有冤屈者,允许逐级上诉,亦可直诉朝廷,由皇帝亲理。这就是著名的《开皇律》。开皇十一年(591),诏示各州、县,把死囚一律解送大理寺(中央审判机关)复核。其时,山东小吏王伽,押送70多名死囚,解京待审。途经河南荥阳时,让犯人回家探亲,约定时间,在京师长安集中,至集中时日,一人不少到了长安。杨坚得知后,特接见了王伽,赞扬了他的做法,赦免了70多名死囚。此举,倾国称颂。 杨坚很重视吏治改革,奖励良官,重用贤臣,严惩污吏。当他发现帮助他夺取政权的刘昉、郑译是贪官时,立即贬逐,擢任廉洁奉公的高颖、苏威为相。他对廉洁奉公的官吏,不但重用其人,而且将其事迹颁告天下,让大家效法。子秦王杨俊,生活奢侈,滥造宫室,坚便将其禁闭。隋以前的地方官吏的任免,主要靠地方,因此就发生门阀大族长期把持各级政权的局面。杨坚废除了这种制度,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吏一律由朝廷任免,每年由吏部考核政绩。州县的正吏三年一调动;佐吏四年一调动。外地人当官九品以上的,父母及儿辈十五岁以上者,不得带到任职所在地。他对地方官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有功必赏,有恶必惩,因而州县官吏多为称职。 杨坚称帝的第一年,曾分官牛5000头给贫民,助其生产,颁布诏令,继续推行从北魏开始实行的均田制。规定18岁至59岁丁男,每丁授露田(口分田)80亩,每个妇女授露田40亩。另每丁给桑田(永业田)20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僚贵族对土地的兼并和豪强势力的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杨坚还吸取北周等朝赋役繁重,引起百姓负担过重而不满的教训,改革了赋役制度。开皇三年(583),把男18岁成丁改为21岁成丁,其徭役由每年30日减为20日,调绢由一匹(4丈)减为二丈,把徭役减轻了三分之一,调绢减去一半。开皇十年(590)又规定,百姓至50岁,可以用绵帛代替徭役,是谓“免役受庸”。隋文帝杨坚历行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朝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到开皇十二年(592)实现了“府藏皆满”,“家道有余”的繁荣景象,为整个隋朝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杨坚晚年错误地看重了次子杨广,于开皇二十年(600),废太子杨勇为庶人,立杨广为太子。仁寿四年(604)七月,杨坚病危,竟被杨广派人杀害,终年6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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