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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辅三 字紫剑,陕西澄城县人,清拔贡生。民国五年(1916),任砖坪县知事。初到任,改良杂税,人民如获重释。减轻之外,尚余500元,拨作修建乙种农校费用,农校“土木俱兴,规模宏敞”。六年(1917)秋招生开学。在教育方面,他筹款买奖品,招集四乡儿童竞赛考试,奖励优秀学生,推进小学教育,各国民学校学生济济,以致校舍容纳不下。为不使贫民子弟失学,他于城隍庙左侧设半日制学校一所,每周亲往授课两小时。有时一课授三四次,仍耐心讲解,毫不厌倦。在办案方面,他注重事实,尊重人格,每诉诉讼,听者立而不跪,允许争辩,秉公办案。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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