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潘峰 (1942—1985),又名潘经理、潘经龙。洵阳县庙坪乡关家村人。1962年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任生产队记工员和保管员。1964年10月,被抽调到西乡、汉阴等县参加“四清”运动。1966年12月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2月,转入公安系统工作。1967年,身患腰骶关节结核,入西安第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出院后,毅然放弃在条件较好的安康工作机会,回到洵阳,到条件较差的小河区派出所工作。后又转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的双河区工作。工作中,忠于职守,不循私情。1982年,他的侄儿盗窃别人现金八百多元。接到案后,他用自己的有利身份,对侄儿进行政策教育,促使其很快交待了作案经过,并依法对侄儿进行了处理。竹筒乡文治村青年农民张礼国,不务正业,在外流窜了七年,在潘峰耐心教育下,回到家乡,承包了几亩地,还办起了砖瓦厂,终于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一天,竹筒乡张家砭村农民叶存林被人杀害于旷无人烟的深山里,潘峰闻讯后,迅速带领干警奔赴现场勘察,吃干粮,喝溪水,住茅棚,连续两昼夜。接着,又跋山涉水,日行百余里,捕获了凶犯。因工作成绩突出,1981年后,先后两次被评为县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1985年8月30日,为及时侦破一起盗窃案,潘峰拖着染病的身体,怀惴药物,前往发案地点,途中,因劳累过度,病情恶化,以身殉职,终年42岁。1986年5月27日,陕西省公安厅根据他生前的表现,追记二等功。县公安局发出通知,号召全体干警向他学习。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