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自强(1915~1951) 代名行健,陕西长武县人。兰州学院文学系毕业。解放前,任陕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宁陕侦防组长、十八绥靖工作督导组组长、四一防谍室主任,1948年任本县县长。在任期间贪污多起。本县1946年阴雨成灾,县政府呈文请赈,1949年批准拨发赈灾款600元,尚即派亲信持据前往省府(汉中)领回独吞;1948年,宁陕县人民被迫做军鞋200余双,9月,八十四师一连指导员携款来县,在城关派出所,军方将购鞋款200余元,交给尚的出纳马际云,为尚私有。为此,接任县长却把马际云禁闭起来;1948年尚自强派民政科指导员王建勋,前往江口区催收军粮代金数月,计收现洋500余元,尚装入私襄;尚自强在自卫团、田粮科等单位吃空名子达20人,平均每人每月两元,一年达480余元。仅此四项,尚自强贪污2800余元。1949年8月,逃往汉中。1950年有现行反革命活动,被捕,次年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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