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李顺天(1919~1984) 山西省曲沃县人,北京大学肄业。1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曲沃县地下党组织部长,常入沦陷区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政策。1948年随部队南下,8月由陕南区党委派任中共白河县工委书记,当时,“左”倾思潮严重,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对敌斗争方针从部队带到地方,致有的干部在开村建政时不仅打人、骂人,有时竟对敌对分子或可争取过来的人,不经上级批准,随意处决。李顺天认为这样会无意中扩大敌对势力,便在干部队伍中讲解对敌斗争的策略,清理“左”的思潮,消除了人们对共产党害怕的心理。 1948年8月,人民解放军主力为参加襄樊战役,暂时撤离白河,国民党胡宗南部与白河反动武装势力复控制白河,不断攻打翻身队、村公所,袭击区干队,清算、吊打翻身农民。李顺天根据中共陕南区党委指示,立即组建了“白河县独立团”,领导这支地方武装力量活动于竹山、郧西、郧县、白河地区与胡宗南部周旋8个多月,直到1949年5月白河第二次解放。当时李顺天领导数量极少的干部,建立基层政权,筹备粮草,动员民工,支援安康、汉中解放,受到了地区的表扬。50年代初又成功地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霸减租、土地改革、组织互助组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他颇有远见地提出为将来的建设需要留公山、留公房,将庙宇改作学校,大胆启用知识分子和旧职人员,使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作用。在白河解放初,人少事多,百废待举之时,其清政廉洁,生活简朴,工作情绪高昂,平易近人,至今为部属、百姓称颂。 1953年4月,调任安康专区副专员,继任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铜川市委书记等职。 1984年,李顺天在铜川逝世,享年65岁。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