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成竹亨(1899~1951) 平梁乡人。国民党员。民国18年(1929)毕业于北京陆军测量学校,历任鄂北清乡司令部参谋书记、安康绥靖司令部参谋等职。任职期间积极进行反共活动。 25年(1936),解甲归田,先后担任平梁乡乡长、县参议会副议长。其间,他依仗权势,霸占民女张氏为妾,敲榨姚某银币30元。同年,连续2次拉农民李国正壮丁未遂,后将李捉住,诬以“通共”枪杀。次年,以拉壮丁为手段迫使农民刘某外逃,乘机霸占其住房半院,低价强买其田课4.5石(约2.8亩)。27年(1938),为包庇外甥行凶打人,诬张大发、邓世华“通共”,枪杀于平梁药树坡。30年(1941)贪污平梁乡民夫大米16石(约合3200公斤),肥猪20头、火酒1000公斤。次年,强迫群众集股合办大兴商店,从中贪污稻谷2石(约300公斤)、小麦1.2石(约240公斤)。同时以代购军粮为名,向群众摊派小麦1500公斤,大米2000公斤,全部贪污。34年(1945)拉壮丁时,他开枪打断张某右腿,因伤势过重死亡,还强迫其子张志寿为他扛长工4年多。是年,贪污棉花贷金30万元。36年(1947)参与竞选国大代表,敲榨龚尚银酒席钱折稻谷2.5石(约375公斤)。32、37年(1943、1948)两次贪污平梁乡教育经费稻谷200石(约3万公斤)。 汉阴解放后,畏罪潜逃镇安、西安等地,1950年底潜回,匿藏步枪2支、手枪1支,还暗地出卖田(地)课60余石(约96亩)、耕牛8头。被捕后,越狱逃跑,旋被抓获。1951年4月15日,被依法枪决。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