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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水(1931~1984) 双乳乡人。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5年6月2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多次被评为模范干部、优秀共产党员。1977年当选为陕西省五届人大代表。历任农业生产合作社副主任、大队团支书、民兵营副营长、大队贫协主席、中共双乳村支部副书记等职长达30年。 [CHAAD] 他廉洁奉公,以身作则。1971年冬天,双乳大队千人会战烂泥湖,改造泡冬田。开工之日,大雪纷飞,寒气袭人,身穿棉衣棉鞋的人们均袖手立于田坎,无人下田。“喊破噪子,不如做出样子”,他脱下鞋袜,第一个跳下水田打桩、划线、挖沟、砌石坎。脚被石头划破了,流血不止,他一声不吭,7天7夜一直坚守在工地。“干部带了头,群众有劲头”。经过一冬春苦战,几百亩烂泥湖由一季田变成两季田,亩产由原来的三、四百公斤提高到五、六百公斤。1965年春,大队修盘山堰,他带领爆破小组,腰系绳索冒着生命危险在悬崖上打眼放炮。大堰通水,灌遍全大队,旱涝保丰收。1966年3月,安良水库漏水,他闻讯赶到现场,脱下衣裤,跳进冰冷刺骨的水库,几起几落,终于堵住了漏洞。1972年双乳大队办林场,他兼任场长,自制脚扒、安全带,四处采集树种1500多公斤,还从外地引进良种杨树,动员全大队社员在房前屋后、路边、河边、地边、渠边到处栽植。截止1975年,全大队人均植树130株,受到参观者的赞扬。为了管好集体林木,他主持制订护林公约,发现破坏砍伐者及时处理,对自己的亲属也不例外。1973年某日,他的老伴下工时顺便扳了几根椿树枝,他不仅斥责,还将老伴送到公社接受处理,并和老伴一道在社员大会上作了公开检讨。1975年,他还将偷砍集体树木,持刀伤人的不法社员郭某亲自扭送派出所。 他热心科学种田,是当地有名的“土专家”,在全大队范围内引进、选育小麦、水稻等优良品种,深翻改土,合理密植,推广除草醚和黑光灯诱蛾,土洋结合防治病虫害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亩产超千斤。 他坚定的原则性和鲜明的立场引起坏人的仇恨。原划富农分子沈永乐,在管制期间表现不规,王长水曾召集社员大会对其进行批判。其子沈继伟因此怀恨在心,扬言“不报此仇,对不起父亲。”1984年6月18日中午,沈继伟手持锄头闯进王家,将正在做饭的王长水及12岁的儿子王小兵砸死,作案后畏罪服毒自杀。 1985年,中共汉阴县委追任王长水为模范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向他学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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