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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1918~1982.10.10) 原名经安,化名雪亚,祖籍安康县蓼叶沟,早年迁居双乳乡。 [CHAAD] 民国23年(1934),他考入兴安师范,每年寒暑假,均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返乡工作团,回乡开展革命宣传活动,唤醒民众。27年(1938)三月经王力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二月,他从中共陕西省委学习结业,被分配到汉阴、石泉、宁陕等县开展工作,并设立交通站于石泉县城。四月,他从石泉来汉阴联络,因叛徒出卖被捕,关押在安康监狱。审讯中坚贞不屈,后经组织营救出狱。是年八月,他被党组织派到紫阳县芭蕉口小学任教,担任教务主任,以教书为掩护从事地下工作。29年(1940),中共安康地委书记刘文彬、中共旬阳县工委书记罗长勤也来到芭蕉口小学,以教书为掩护配合工作。为了隐蔽精干,由刘华出面,成立学生会,张贴标语、漫画,举办墙报、演讲、歌咏、戏剧等,宣传抗日。此间,为揭露校董姜东周挪用建校经费放高利贷,发动师生请愿、罢课、游行,斗争延续一个多星期。由于党组织违背“隐蔽精干,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提出一些过漱口号,引起国民党当局的注意。29年(1940)五月十三日。紫阳县长陈伟器奉专员杭毅指令,带兵到芭蕉口小学捕人未遂。刘华等人被迫转移,历经艰险,于同年九月辗转到了延安。30年(1941)一月,他进入陕北公学高级研究班学习。结业后,历任延安民族学院副科长、中共庆阳县委统战部长、丰镇县委组织部长、新四军5师38团政治部主任、白河县和竹山县县长等职。解放后,先后担任旬阳县县长、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陕西省第二商业厅副厅长、省棉纺织公司副经理、中共陕西省外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 1982年10月10日因病逝世,终年6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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