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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代珍(1923.4.14~1969.12.15) 太平乡人。中共党员。 [CHAAD] 王代珍旧时在舅家店铺当学徒,民国35年(1946),归田务农。汉阴解放后,加入农会,积极参加反霸减租和土地改革。1952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汉阴县一区区政府财税员和平梁、城关供销社业务组长。1963年被评为汉阴县商业系统先进生产者。“四清”运动中受到开除党籍、行政记过处分。1965年,他被调到月河公社泗王庙分销店(单人门市部)任营业员。工作认真负责,每天清早起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柜架上的商品拾掇得井井有条。为方便群众,他随时记下顾客所需要的商品,及时调运。平等待人,文明经商,备受好评。每天下班前,仔细清点好货款和票证,妥善保管。晚上,他都要在门市部前后仔细察看一遍才关门休息。 春节将至,店内生意红火,顾客多,工作忙,他把年仅15岁的儿子王道元带去帮忙。1969年12月15日晚,歹徒盛先文身带剥牛刀,挖洞入室进入厨房,正抬门时,惊醒熟睡的王代珍。他一边叫醒熟睡的儿子,一边点燃煤油灯,大喊“来人抓贼!”歹徒见难以脱身,顿生杀人恶念,手持菜刀朝代珍头部猛砍数刀,接着用葛藤将王道元勒死于床前。他和儿子为了保护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为他平反,恢复了党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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