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AD] 田紫荣(1899~1951),字荆瑞,商南县试马镇大坪村人。小学毕业后,即考入陕西省甲种农业学校学习。修业未满,又考取北京国际大学。民国十六年(1927)秋又由北京高等警官学校毕业,自此回到家乡,20余年来跻身于学界、政界,成为商南县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上层人物。 田紫荣在教育界先后任商南县职业学校教员、校长,女子小学、民众小学校长,县民众教育馆馆长,初级中学校长等职。在政界历任商南县西区(永青)区长,南京首都警察厅总务科二等科员、帮办秘书,南阳总司令部副官,商南县建设科、教育科科长;国民党商南县党部执行委员,县参议员,陕西省参议员及驻会委员、国民党党员,参加CC派特务组织。 田紫荣任职业学校校长时,募捐筹款、修建校舍、招收蚕、农两科学生95名,聘请名师授课,开设土壤学、肥料学、农作物学、园艺学和农业经济学等专业课程,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开商业职业教育之鬼河。 民国二十四年(1935),田调任教育科长后,倡导女子教育,改女子私塾为公办女子小学,田挨家逐户说服家长,让女孩接受教育。女校课程设置,亦以新式教育为内容,举行讲演比赛,春季运动会。抗日战争时期,演唱《流亡三部曲》、《打倒东洋》等进步歌曲,演双簧戏《汪精卫卖国》等。 民国三十年(1941)春,田紫荣等筹备商南县初级中学,多次去省政府申请立案。成立后,自任校长。自此结束了商南县没有中学的历史,初级中学自民国三十年(1941)成立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上半年为止,培养的初中学生约600余名,这些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建设新商南做出了贡献。 田紫荣长期担任国民党地方官员,任省参议员期间,曾建议西北绥靖公署派兵增防商南,扩张白青云自卫团,进击人民解放军,又每年加派群众粮食5万余公斤,供给白部,本人从中贪污敲诈银洋700余元,粮食2500余公斤。解放后,田隐瞒其历史罪恶。1951年经商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为死刑,同年8月13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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