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晨(1906~1989) 女,生于老君河畔陈家村。后随父兆绪(秀才)居西安,民国十二年(1923)入北京商业补习学校,毕业后任北京女子储蓄银行储蓄部主任。民国十五年(1926)经杨明轩介绍加入国民党,旋任陕西省党部委员。此时结识了国民党左派人士于振瀛,缔为伉俪。后经丁维芬荐至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作。“五·卅”惨案发生,陈、于对时政多有抨击,因激怒蒋(介石)陈(立夫),被派往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陈攻政治经济学专业,后又在该校研究部深造。民国二十四年(1935)回国,先后任中国、朝阳、民国等大学教授。“七·七”事变后,辗转回西安,得林伯渠支持主办《大团结》半月刊。并先后任西安临时大学、政治学院、西北农学院、西安商业专科学校教授。抗日战争胜利后,当选为国民党政府之中央立法委员。她利用这一合法地位,积极参与反内战、反北平戒严、反美援等斗争而名噪一时,有“巾帼丈夫”之誉。建国后,先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妇女联合会四届委员、民革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常委。1989年春,卒于北京。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