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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发 万青乡万灯寺行政村人。1970年5月被招为工人,1971年6月转正。先后在黄土砭、红岩寺、九间房、县法院和红岩寺供销社中西药批发门市部工作。1983年2月至1984年5月,崔立发利用红岩寺供销社中西药批发门市部保管员职务之便,先后三次贪污公款605元;1984年元月至6月,先后三次贪污批发药款199.98元;1983年3月至1985年2月,采用私收药款不交账等手段,先后贪污九间房卫生所等10个单位和个人购药款5590.45元;1984年7月1日,以购进四环素为名,自制假据与会计张金汉、出纳董智宏贪污10321.50元,崔立发分得8270元;1984年9月24日,以同样手段与董智宏贪污3600元,崔立发分得3350元。在任保管期间,擅自提高药价33种,从中贪污1599.51元;1984年10月18日,以给本单位购药为名,诈骗铜川市制药厂药品21种,从中贪污现金和药品共9423元。 崔立发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共计贪污公款29082.94元。在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中,在家中挖地洞躲藏,长期逃避侦察。1985年5月13日被逮捕后,当晚乘机逃跑至河南,又为非作歹,继续作案。8月21日复被抓获。后被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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