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郎秀英 郎秀英(1917—1947),女,岔口乡陈家沟村人。 1939年,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以后,郎秀英积极响应毛主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在孝敬公婆、抚养子女、操持家务的同时,走出家门,发动妇女纺线织布,开荒种地,改变了当地妇女不出家门、不下地的陈规陋习,成为妇女解放和大生产运动的带头人。1941年被选为陕甘宁边区鄜县大申号区人民代表,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基层妇女干部。 1947年3月,国民党胡宗南率部23万进犯陕甘宁边区。中共鄜县县委、县政府率鄜县游击支队(辖10个游击大队)转战县境西部山区。1947年5月,郎秀英奉鄜县游击支队政委(县委书记)之命,剪去秀发,化装进城,潜入国民党政府侦察军情,不幸被叛徒出卖,被捕入狱。金钱引诱,坚贞不屈,严刑拷打,咬舌不语,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国民党杀害于县城文庙(今县人民政府驻地),时年30岁。 1949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向郎秀英烈士家属颁发了光荣证,光荣证刊印毛泽东主席题字:“查郎秀英同志在革命战争中积极作战,英勇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发给抚恤金外,特发此证,以资纪念。”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