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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尚(7950~1975),安沟乡高家川村人。1966年3月24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0年1月,应征编入陕西省交警大队二中队一班。高增尚当交警后,认真执勤,热情服务,是年12月20日被评为五好战士。1971年、1972年连续两年受到中队、大队的嘉奖。1971年3月1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月19日提升为班长。1973年至1975年又多次受到中队、大队的通令嘉奖。1975年11月18日,一辆吉普车在西大街广济街十字路口违章停车,值勤民警上前干涉,双方发生争执。高增尚赶到进行调解,对方乘车者马大生即与高增尚无理争吵,理屈词穷,即生杀人恶念,跑进街旁的野味香餐馆抢得菜刀一把,朝高增尚猛砍数刀。高增尚带着刀伤同歹徒搏斗,终因流血过多壮烈牺牲,时年25岁。高增尚牺牲后,交警大队即作出向高增尚学习的决定,把高增尚树为全体交警学习的好榜样。交警大队报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高增尚为烈士。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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