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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世昌传略 范世昌(1910~1936)原名明珠。清宜统二年(1910)出生于宜川县城南街一个农民家庭。幼年丧父,十岁开始在宜川县城私立学堂读书。民国十五年(1926)考入宜川单级师范。在共产党员贺席珍的启发引导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5月,他从宜川单级师范毕业,在县城第一高级小学任教。他在进步学生中秘密传播新文化,宣传马列主义,同时兼任地下党组织编印《小实验报》、《上郡日报》的编辑工作,亲自撰稿、印刷。经常把报纸悄悄送到读者手里。 十六年(1927)范世昌巧扮成木匠,奔赴渭北寻找党组织。同年10月清涧起义爆发,起义军南下宜川,他同石子峰、齐天寿(后叛变)带领青年学生、农民手持刀矛迎接起义部队并参加了这次战斗。清涧起义失败后,中共延安区委派白彦博到宜川整顿地方党组织,推选范世昌为宜川县城党支部书记。他遵照省委指示,深入农村,成立农民协会,创办夜校,组织农民反贪官、反恶霸、反苛捐杂税的斗争。 十八年(1929),白彦博再次来宜川开展党的工作,在范世昌的积极配合下,将宜川县城党支部扩大为中共宜川中心支部,白彦博任书记、范世昌任组织委员兼街道党支部书记。为了深入开展党的工作,经组织批准担任国民党县政府教育局督察。创办了平民小学和公民学校。主张男女同校,开展唱歌、游戏、图画课。主张念:“我是中国人,你是中国人,他也是中国人……”的《国文课本》,遭到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学校经费没有来源,他发动群众募捐义务办学。没有课本,他们动手自编讲义,油印课本,免费发给学生,让穷人的孩子进了学堂。 二十年(1931)宜川农村刚刚遭受过民国十八年的特大旱灾,农村一片凋蔽,农民生活处于绝境,国民党陕西省政府给宜川发放了一笔赈济款,县长史秉贞、财务兼赈济委员李国忠私自分吞。李国忠为了掩人耳目,达到名利双收之目的,又大兴土木,亲自督工在虎头山下北关河上修建了一座石拱桥。工成之后,李国忠又纠集各乡团绅以全县17里的名义,给自己立了一座石碑。同时,还给县长史秉贞送了一块“德政匾”。这种行径,激起了全县人民的义愤。此时,县长史秉贞又扣发了教育经费,再次激起了全县教师、学生的强烈反对。于是范世昌和支部委员商量,决定进行合法斗争,在范世昌,赵正化(云岩第三高校校长)、刘保璋、邓景亭(集义第四高校教师)等人组织下,城内第一高校和云岩、集义的学生聚集县城,在四乡农民的声援下,举行联合罢课、示威游行,游行队伍沿街演讲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高呼口号,包围了县政府,迫使县长史秉贞不得不向示威群众承认错误,答应退还赃款惩办贪污公款的地方劣绅。继而,游行示威群众又去北关疆了石碑,烧毁了“德政匾”。范世昌还编了一首“西北劳农实可怜,大旱整三年;农村齐破产灾民万万千,恶军阀,狗贪官,越发刮的欢,父亲逃大债,母亲挖野菜,我们小孩子少吃又没穿,越想越伤心,泪点洒胸前。社会太可恶,穷人实可怜,这样活下去,我们心不甘。大家团结起,消灭鬼政权,砸烂县赃官,人民见青天。”的歌谣,揭露反动官绅的罪恶,鼓励群众的斗争志气。 二十三年(1934)在地方党的领导下,成立了宜川第一支游击队。范世昌为发展地方武装力量,利用县长窦彤丞宴请国民党省政府观察员之机,率领游击队黑夜摸入国民党县政府大院捣乱敌人宴席,乘机摸回步枪两支,撤出县城。 二十四年(1935)5月18日,在屯石崾〓与敌战斗后,四乡群众趁机包围了县城,范世昌等组织力量准备内应,因敌人援军赶到,未能如愿。同年秋,陕西警备旅景行之团驻防宜川,景行之住在李国忠院内,两个交往甚密,李趁机向景行之谗言,地方一伙劣绅又向景行之告状,说范世昌确系共产党分子,不除掉,宜川必为共产党所陷。景行之遂于古历11月29日将范世昌逮捕下狱。 范世昌被捕以后,在狱中,利用机会向看守人员宣传革命道理,除夕晚看守所宋排长秘密送范回家探望年迈的母亲和妻子。 范世昌回家后,径直来到母亲的房内,安慰了母亲,便匆匆离去。后来到高宇明家,高要他趁机外出,他没有接受这一劝告,还要进一步做这个排长的工作,分化瓦解敌人。 旧历年的“破五”过后,宋排长突然被调走,范世昌被钉上重镣关进囚室。看守所内气氛突然变得异常紧张。一些地方劣绅更以此为口实,再次向景行之进谗,景遂于二十五年(1936)古历正月二十一日,杀害范世昌。残暴的敌人用刺刀连戳23刀。时年仅25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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