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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1901~1947),吴旗周湾镇崔涧村人。少时因家贫未能就读,17岁婚苏氏,18岁在安边“德盛昌”杂货店当“相公”3年。其间一边劳动一边读书。21岁回家务农。陈瑞为人耿直少言,不徇私情。
1934年前后,在我党地下工作者郑元的影响下,陈瑞投身革命,积极为党作地下工作。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捐出两石荞麦,支援新生红色政权。是年冬,因郑元身份暴露,调离时,确定由陈瑞接替郑元,搞好敌特情报收集工作。 1936年红军西征,阎红彦率领的红三十军在崔涧一带驻扎时,政治部设在陈瑞家中。他积极配合部队调查敌情,先后抓获5名敌探,经政治部审查后就地处决。为了帮助解决部队的生活问题,陈瑞积极动员群众资助,他本人带头拿出仅有的一石糜子送给部队,自家却靠借贷度日。1936年6月,陈瑞被调到罗涧区五乡担任文书、乡长。 陈瑞从事革命工作后,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他的姑表兄办民团,渔肉乡里,陈瑞恶其所为,同他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42年2月,李占林在东湾村吸大烟。他知道后,当即没收了毒具,并批评教育。 1947年陈瑞的叔父陈殿一叛变投敌时,曾用手枪威逼陈瑞一起投敌,受到陈瑞的英勇反抗。最后越墙逃出虎口。是年冬,六区开展土改运动,陈瑞带领群众将陈殿一的财产分给贫苦农民,自此,在安边当土匪的陈殿一更加怀恨在心。 1947年12月13日上午,陈瑞接到县上通知,要他去金佛坪干部训练班学习。陈瑞在前往罗涧区交接手续的路上,被陈殿一等派来的两名匪徒抓走,后被敌人剥光衣服吊在树上严刑拷打后杀害。 1950年,陈瑞被县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并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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