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德 霍维德(1902~1977),绥德县雷家沟村人。幼丧母,只读了3年冬学。 1924年12月,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6年秋冬,霍维德以四师公务员身份为掩护,搞党的接头工作。不久当选为绥德县农民协会副主席,领导全县农民运动。 1927到1935年,霍维德先后任中共义合区委书记、绥德东区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绥德县委书记、陕北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为创建陕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艰苦的斗争。1935年党中央到达陕北后,霍维德进中央党校学习。次年12月奉命到甘泉县下寺筹备建立了陕甘省,并出任省政府副主席,随即又到新成立的红宜县搞统战工作。1937年3月,调往关中担任关中专署专员、关中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等职务。3年来,他为巩固革命政权、保卫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做了许多工作。 1940年初,霍维德调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长,次年改任副厅长兼粮食局长。他提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得到毛泽东主席的支持,取得了很大成绩。 1945年4月,霍维德当选为党的七大代表,参加了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7年底到建国前,霍维德先后担任西北局新区政策研究团团长、晋南行署副主任、甘肃省行署副主任等职务。 1950年春,调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通厅长,领导了大西北解放初期的交通建设,修建了兰州铁桥、泾川桥、游龙桥、鸡头关桥等重点桥梁。 1953年1月以后,霍维德先后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省人委党组书记、省委第二书记等职,当选为全国人大一、二届代表、党的八大代表,他满腔热忱地领导了全省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起用有才能的同志担任领导职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具体工作。 1957年冬到1958年春,甘肃省徽县一带发生饿死人和群众浮肿事件。省卫生厅派医疗队前往调查,认为“与饥饿有关”。这一结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了彻底弄清真相,霍维德派卣己的秘书和省民政厅、粮食厅的同志再次前往调查。经核实与省卫生厅的结论完全相符,霍维德决定,给这一带的群众每人每天救济原粮6两,挽救了十多万人的生命。 1958年底,在“卫星满天飞,产量冲破天”的大跃进声中,霍维德没有随波逐流。为了鉴别真伪,他跑了18个县,深入到农村干部群众中,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到浮夸风相当严重,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回省后,向省委汇报了调查的真实情况,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九条意见》。不料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他成了挨批对象,《九条意见》被称为“右倾反党纲领”,他在全省财贸书记会上的“报告”被称为“反党动员令”。他看了鼓吹浮夸、宣扬冒进的《农村一瞥》一文后说:“这篇文章害人不浅。”省委有人主张压低播种面积,人为提高亩产量。他说:“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是吹牛。”这些都被说成是反党言论,罪状还有“反对大炼钢铁”、“反对人民公社的心脏——集体食堂”、“有意推迟甘肃的反右斗争”等等。结果,他被戴上了“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的帽子,撤销了省委第二书记、副省长、省人委党组书记职务。 1962年7月,在兰州召开的西北局会议上,公开宣布给霍维德平反,并恢复了党内外一切职务。1965年10月调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霍维德被打成“三反分子”,经受了一生中最痛苦的磨难。1977年6月14日因患心肌梗塞,与世长辞,终年75岁。 1980年4月2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共甘肃省委对霍维德的一生做了公正的结论。省委指出:“霍维德同志在甘肃两次被批判的问题,应该明确宣布彻底平反。”“还应当肯定,霍维德同志为人正直,注重实际。在主持省人委工作期间,团结党内外干部为甘肃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对甘肃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有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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