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汉三 常汉三(1893~1943)名士杰,绥德县常家沟村人。7岁开始读私塾,1913年考入西安三秦公学,次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毕业时,正值“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他与同学杨明轩等人积极参加了火烧赵家楼、痛打卖国贼的斗争。 1920年,经蔡子明先生推荐,常汉山到缅甸仰光华侨学校任教。回国后,先后在陕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私立咸林中学任教。1924年,受李子洲校长的聘请,任陕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教务主任。他协助李子洲在办学方针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提倡新文化,提倡民主办学,提倡社会教育,还建立了本县第一所平民学校和补习学校,使一些贫民及其子女得到了受教育(免费)的机会。 1926年秋,常汉三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底,李子洲调往省委工作,常汉三接任四师校长,并担任了校党支部书记。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以井岳秀为代表的陕北地方反动势力,加紧了对陕北党团组织的破坏。1927年8月4日,井部旅长刘润民领兵搜查四师。常汉三临危不惧,拍着胸膛大声说:“学校没有1个共产党员,若有1个共产党员就枪毙我。”搜查后,四师被查封,常汉山也被“约法三章”(3年不准离开绥德,3年不准在教育界任职,由3家商号作保)离校回到了家乡。回乡后,他仍和革命人士保持着联系。 1930年,应省教育厅长杨明轩之请,常汉三担任了省教育厅督学。1932年改任汉中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校长。此期,他以国民党特派员的合法身份,在白色恐怖中,为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1937年,常汉山任三原县县长,他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深受县民欢迎。他还秘密为八路军支援军服500多套,受到彭德怀副总司令员的赞扬。 1938年,奉党的指示,常汉三与杨明轩等人打入国民党第三十八军,以担任战地工作为名,在官兵和民众中间做抗日工作。他不辞劳苦,随军转战晋豫等省,屡建功绩,深得军长赵寿山赏识并结为好友。1942年他担任三十八军军法处长,以合法身份,借整顿军纪,清除奸顽,为三十八军的起义创造条件。 1943年9月8日,常汉三因患肺结核病危。临终,他吩咐身边的同志:死后不穿寿衣,就穿身上的抗日军装。当日下午病故于河南省荥阳苏家寨,享年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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