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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拓夫 贾拓夫(1913~1967)原名耀祖,字孝先,化名贾元、宏光、拓夫,神木城关人,出身寒苦。1925年入县立第一高小就读,次年夏经张友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 1927年春,考入省立绥德第四师范学校,工作更加积极。“四·一二”政变后被校方开除,遂走向社会,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组织委员。不久转为中共党员,任中共陕北特委委员、团特委代书记。 1930年10月,因叛徒出卖,在西安被捕。11月越狱,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秘书长,兼搞组织、宣传工作。 1933年,赴江西向中共中央汇报陕甘工作,出席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政府候补执行委员,留中央工作。1934年随中央红军长征北上,任总政治部白区工作部长。他多次向毛泽东介绍陕甘革命根据地的情况,对党中央确定向陕北进军起了重要作用。1935年7月到达四川毛儿盖、芦花地区,受命率工作队到瓦布梁子筹粮。当地藏民不明真象,逃匿一空,他严令部下遵守纪律,尊重民族习惯,自搭帐篷露营。一藏民通司(翻译)深受感动,召回逃匿的藏胞。贾拓夫帮助他们召开6个乡的人民代表会议,建立民族自治政府和革命武装。这样,他所带的工作队,不仅按时完成60万斤的筹粮任务,而且同藏族同胞建立深厚的友谊。临别时,藏民们把酒相送,依依不舍。 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贾拓夫协助王首道、刘向山接管陕北苏维埃政府和保卫局。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妥善处理了陕北肃反扩大化问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工委委员、陕甘宁边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调查研究局局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秘书长、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等职。 贾拓夫工作作风深入细致,极肯钻研。经过调查,1939年编成《回回民族问题》一书出版。又主持调查西北4省和绥远省的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等问题,写成《抗战中的陕西》、《抗战中的甘肃》、《抗战中的宁夏》、《抗战中的青海》、《抗战中的绥远》5部材料,为党中央开展西北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全国解放后,先后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西安市军管会第一副主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市长、西北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第四办公室主任兼党组副书记等职。曾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他在经济工作上具有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协助陈云、李富春制定私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针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总方针。他在经济工作的指导上,坚持实事求是,不随波逐流。因而在1959年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等人捏造罪名,加害于他,贾拓夫坚持原则,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不料于1967年5月7日,被暗杀于北京郊野,遗体亦被毁灭无踪,终年54岁。 1980年,中共中央为贾拓夫平反昭雪,并于3月20日召开追悼会,邓小平、胡耀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致哀,薄一波致悼词,说:“贾拓夫惨遭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是我党一大损失。”他的遗物盒,安放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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