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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爵(1863~1932) 字少农,县城西街人。光绪十七年(1891)中举,次年联捷进士,以内阁中书担任玉牒馆修校。不久,出任四川眉州、资州知州,率民团镇压当地义和拳运动,擒杀其首领。此后遇大灾,主持办粥厂;调查灾户,发放赈款。在资州时惩处过传教士。升任成都知府,督办水利,清理积案。光绪三十三年(1907),王寅伯在成都逮捕一批革命党人,高力主少杀,使杨维、黄方等免于死难(见李六如所著《六十年的变迁》)。后任四川巡警道,清查户口,整理市政,倡办教养工厂、济良所。辛亥革命后,任陕西民政长,为期未久。卸职后在北京任参议院参议,大总统府顾问。曾上书当政者减免陕北各县田粮。晚年寓居天津,著《北山草堂诗稿》。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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