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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蕴华(1862~1930) 字少川,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历官四川合江、盐亭、井研、犍为、冕宁、太平县县令,会理州、忠州和陕西绥德州知州。在四川任上提倡实业,振兴学务;荒年着布衣,穿草鞋,到处奔波筹办赈济。拘捕杖责冕宁县天主教徒张兰彬,惩罚其仗势殴打一位书生之罪,灭教会气焰。犍为县西北灵官庙,匪盗聚集,以迷信愚弄百姓。他到任后,先出其不意捉拿匪首,然后公开审讯,令人板责木雕神像,斧劈焚毁,并拆毁庙宇。匪患烟消云散。曾参与镇压余栋臣、刘定远起义。在绥德任知州时,力戒鸦片,受地方绅士反对,于宣统三年(1911)告老归乡。民国初,主办米脂民团,抵御流兵窜匪,维持地方治安。在县内形成权势,往往左右政务。民国8年(1919)当选国会众议员,享有一定声誉。17年(1928)任陕北赈务会会长。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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