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张汉武(1911~1988) 原名本志,圪凹店村人,出身农民家庭。1927年3月在桃花峁高小读书时加入共青团,4月转入中国共产党,任桃花峁支部委员。1928年考入米脂三民二中,任党小组长、交通员,往来佳县、绥德等处秘密传送信件。1934年米东区土地革命兴起时,任共青团米东县委书记、中共米东县委二区区委书记。1935年5月米东革命活动遭到镇压后,离乡出走,转任共青团秀延县委⑥秘书、宣传部长,共青团神府特委书记,红军3团政委。带领3团指战员英勇作战,为创建神(木)府(谷)苏区作出贡献。1937年后历任分区青救会主任,西北青救会、陕甘宁边区青救会社会工作部部长,神府抗敌后援会主任,陕甘宁边区党委组织部科员,延安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书记。任延安市委书记时,努力贯彻边区施政纲领,组织大生产运动,繁荣经济,为边区首府建设勤奋工作。1946年起,任横山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委、游击总队政委,为反击胡宗南进犯边区英勇斗争。后任绥德分区党校副校长、陕北党校校长、延安专署专员等,处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1953~1966年,任陕西省委统战部长兼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10余年内,严格执行党的统战方针和民族政策,团结民主爱国人士。耿直正派,敢说敢为,“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斗争,始终坚持真理。“文革”后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省五届人大常委副主任,省顾委常委等。主动为党风建设出力献策。离职休养后仍然保持晚节,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赤诚之心不减当年。 ⑥1935年1月后,活动于安定县东、北区和米脂县西区的地下党成立中共秀延县委。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