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天齐(1917~1970) 绥德县西贺家石村人。出身贫苦家庭,13岁即开始务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在区、乡工作,后调中共绥德地委组织部。1950年到米脂,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等职。他深知农民疾苦,始终保持劳动人民艰苦奋斗的本色,和群众打成一片。长年奔波农村指导工作,和农民同吃同住;老乡做碗面片招待他时,总是让给老年人、孩子,自己吃瓜菜小米饭。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和穷人交友,老百姓说:“贺县长和咱农民一样脾味。”1958年,县委提议一名县级领导到杜家石沟公社兼职工作,他主动请求下放,并将家属、孩子一同迁去,安心扎根。后来组织调他回县,兼任城关镇书记数年,能上能下。1960年春,在指挥治理北门川、南关荒地中,和农业技术人员一起贪早摸黑,规划铺排,直接参与劳动,领导群众将数百亩荒坟地和沙滩政治成良田。当年,全县大旱,同其他领导四出查灾救灾。专程去官庄农场探望外地技术干部牛百寅,发现其一家老小面带饥色,缺粮下炊,便立即去生产队安排,破例供应5斗高粱给这位当时政治上受歧视的果树专家,使其度过难关。这时,担任县委副书记的贺天齐家中人口多,和许多人家一样以酸菜粗粮度日,当机关要给他评福利费时,却总是让给其他干部。知其家境艰难的农民送来几十斤洋芋,亦如数付钱。“文化大革命”中,不肯支持乱批乱斗的造反派,被罗织“莫须有”罪名,蒙受种种迫害。1970年恢复工作,不久病故。1979年,党中央发出文件为他平反昭雪。多年后,米脂群众仍深深怀念这位廉洁奉公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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