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寿恺(1866~1957) 字愉庭,城内西街人。幼入私塾,18岁就读圁川书院,考中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乡试为副贡生,主办劝学所。三十三年(1907)考官,历任江苏直隶州州判,上元县(今江宁)承审员、安徽五河县盐匣局收支员等职。民国元年(1912)回陕西任神木知事。其时县城店铺按旧例承担县衙供应,实行摊派,粮行肉铺供粮送肉,他认为是陋规,一概裁免,工商户呼为“青天”。卸任后回米脂,热心教育、公益,乐于扶贫,积极支持创办女子小学,倡议修建南门外翔凤桥和城北儒林河桥,为北街初级小学捐赠50套桌凳。先后担任女子小学校长、县教育和财政科长。关心时政,敏于接受新思想,主持正义。1929年掩护中共党员贾拓夫脱险。抗日战争时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支持新政权,被誉为开明人士。1941年秋当选为县参议会议长,任两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员。赴延安出席参议会时,以自己亲历晚清、民国、边区三个时期的感受陈述新旧对比,赞扬共产党全心全意为民为国的功德和边区进步,呼吁团结抗日。1950年,被选为首届县人民政府委员。1957年去世,享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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