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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飞鹏(1899~1935) 字云程,城内小巷子人。书香家庭出身。东街小学毕业。曾任窦家沟、临水寺小学教员。在农村目睹农民凄苦和军阀官府肆虐,产生强烈的救国救民思想。1915年得知袁世凯与日本签订“21条”卖国条约,奋笔疾书“莫忘辱,报国仇”标语到处张贴,唤醒民众。1918年考入榆林中学,勤奋攻读品学皆优,与同学马汝辑(济川)、马云骥(龙宾),艾绳缤(幼文)和艾锦江同被誉为米籍“三马二艾”高才生。1922年取得公费资助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亲聆李大钊等人的教诲,钻研共产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大开。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夏受党派遣,回陕北任榆林中学训育主任兼国文教员,积极活动于城内各中、小学,发展党员和共青团员,组织学生自治会。利用担任国民党榆林县党部执行委员的合法身分,举办业余读书会、讲习班,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三大政策,拥护广东革命政府北伐。随着革命需要,担任中共榆林地委书记,组织学生下乡发动农民反抗重租重税,发动妇女反对封建礼教;进一步组建工会、农会、商会,发动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促进农商联合斗争,废除苛捐杂税。筹备召开陕北23县代表会议,借传达国民党首届陕西省代会精神之机通过51条议案,揭露地方军阀官僚剥削欺压民众的罪恶。1927年4月,李大钊在北平遇难,他以县党部名义公开召集追悼会,愤怒控诉北洋军阀势力摧残进步人士的罪行。陕北军阀井岳秀怀恨在心,扬言要逮捕他,党组织指示立即转移,返回北大复学。1928年赴山西运城任中学教师,继续从事革命活动。1932年冬涉嫌转运枪支被警察局逮捕,拘押一年无据获释。1933年党派他回西安,以教书作掩护开展党的工作。1934年秋赴北平从事兵运,和处于国民党军队25师的地下党组织经常往来。1935年被叛徒高立仁告密出卖,同霍世英、王振兴等被捕。在法庭上公开与敌进行斗争,宣传共产主义,对党内秘密却守口如瓶。敌人严刑折磨,切开脊背皮肉,埋入丝线,稍愈再行撕拉。他忍痛斥责其无耻兽行,淫威面前宁折不弯,1935年5月1日壮烈牺牲。195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移葬其遗骨于八宝山革命公墓,树碑纪念。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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