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仰汉,(1900~1951)又名嗣参,横山县横山镇十里塘村人。 国民党员、中统特务。 他出生于一个世代剥削的地主阶级家庭,从小便满脑子“杨名声,显父母”思想。民国十年(1921)在横山“一高”毕业后,屡试不第,后在城关小学任教。民国十八年(1929),仗其家族势力,当了东塘绅士(老总),踏上其反动生涯的第一步。民国二十年(1931)助纣为虐,与县长合谋迫害共产党员、教育局长李绍膺。李自杀后,曹升任横山县民团团总。次年任横山县保卫团副团长。曹极残酷、狡诈,民团二十三年(1934)兼任保安大队副、“铲共义勇军”大队长、“铲共义勇军”第二中队长,身任四职,领饷四份。 同年,中共横山县委在白家湾成立。县委积极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人民武装,处决贪官、特务数人,威震横山。曹和横山县政府“温县长”、驻军“万营长”、“阎连长”勾结,镇压革命群众。 10月16日,曹获讯县委书记吴志祥视察归来,立即伙同阎连长率领军警百余人奔袭白家湾,开枪打死吴志祥,剖尸割头。捉去志祥大哥志贞、二哥志保、侄海生、海旺。到白草峁抓去红军游击队长张世花,当晚严刑拷打,翌晨枪杀。回横山后将吴志贞等4人押往榆林,刑讯逼疯吴志保,判刑10年,枪杀3人。半月余,曹再次率兵千人,包围白家湾、蔡家沟等5个村庄,抢掠粮食、牲畜、衣物、文件材料, 抓去周长明等2人,敲诈勒索,腰包捞足才行释放。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十五年,曹率兵在门汉墕、贺马畔、侯山、八岔区等地袭击苏维埃政府、红军游击队数十次,打死打伤十多人,逮捕数十人,抢劫财物无数。将游击队长李生海、赤卫军大队长侯六、战士谢生有、群众侯杨拴、侯喜儿等9人枪杀后,割下耳朵拿到横山显功。掳去并关押侯杨拴妻小6人,致使侯妻及小儿死在狱中。强拉民夫修筑碉堡,移民并庄,亲自督修五龙山、柴兴梁、十里东塘、城关东山四个寨子。 民国二十七年(1938)起,曹任横山县兵役科长,加入国民党,又任国民兵团副团长、警察局警佐,兼任县财委会委员。期间积极配合胡宗南军队的进攻,在横山数次掀起反共高潮,烧杀抢掠,诱降八路军三边驻防骑兵团战士8名,获步枪8支,手枪2把、马8匹,还以连坐、扣人质手段,强拉壮丁二百二十余名,给国民党二十二军补充兵员。民国三十四年(1945),曹当选为国民党横山县党部正式监察委员,任中统调查员,设立特务组织,残害人民,扩大反革命武装。 民国三十五年(1946)秋,横山解放,曹逃往榆林。次年8月,国民党军队复占横山,曹卷土重来,大肆杀戮。民国三十七年(1948)2月,曹任国民党横山县(流亡)政府还乡团副团长,在榆林专署领步枪20支、子弹13000发,又买步枪8支、手枪5把,收编马鸿逮部残兵,强拉壮丁四十余名、马六十余匹,将郭振华、王凤羽两个中队及其他自卫队共三百余人编为两个大队,狂喊“茅草要过火,石头要过刀!”3月,曹率兵四百多,袭击横山游击队和城关区人民政府,打死游击队战士3名,伤2名,俘16名,夺枪23支,将区政府文件、印信、粮食等物洗劫一空,并将群众孟张狗拉往雷龙湾枪杀。后曹流窜北草地,继续骚扰各地,抢劫民财,草菅人命,先后与独立营在新庙滩、昌丈滩、雷龙湾等地作战十余次,打死打伤游击队长刘振业、独立营副营长景志昌等数十人。 同年,曹又参、吴生秀等人六次写信,劝其弃暗投明,改邪归正。曹仰汉毫无悔悟之心,却派张正等人作说客,企图策动解放军三边分区司令部和横山县武装叛乱。 1949年,榆林和谈成功,曹拒绝参加起义,将所部军火私压榆西耳林滩。逃往包头途中,在高乐天处寄手枪1把、步枪5支,发誓“不成功,便成仁”,伺机暴动,为蒋家王朝尽忠。 1951年农历五月初七,曹仰汉被乌审旗委查获归案,七月七日解送横山,11月30日在殿市召开群众大会,由法院审判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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