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峰,女(1907~1938)小名丑子,横山县石湾镇寨子湾村人。 仙峰生于封建士绅家庭。父仲良,清末秀才,经管十六村三千多亩地租,名震一地。大兄绍白,性格豪爽,好抑强扶弱。二兄绍膺,胸怀大志。仙峰聪明伶利,性格倔强,深受兄长影响,有反抗精神。8岁进本村私塾读书,后入石湾国民小学。 民国十二年(1923),在五四运动影响下,她随兄长入榆林,进女三师攻读。后由北方局李大钊派来陕北开展工作的共产党员女教师王佩珊、吴碧云培养,阅读进步书刊,深受马列主义影响,由王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十四年(1925)冬,由王推荐,组建并担任女三师社会主义青年团(Sy)支部书记。从此,她依靠党组织,在同学中发展一批团员和党员。 民国十六年(1927)初,仙峰参加榆林学生、工人、农人、商人等二千多人庆祝北伐胜利的提灯游行晚会,在戒备森严、岗哨满布的气氛中,面对军警,高呼口号,从容自若通过。春,仙峰深入惠记工厂,以定购地毯为名,调查工人生活和思想,与工人刘余德密谈,在党领导下,组织全厂工人罢工,取得胜利。5月初,榆林各界在凯歌楼街为李大钊举行追悼大会,仙峰在楼门上发表慷慨激昂的长篇演讲。 秋,仙峰奉命回横山协建女子学校,开展地下工作。冬,得兄资助,赴北京升学,与党组织联系,进行秘密活动。 民国十八年(1929)仙峰等5人如约前往一院开会,发现敌探,她随机应变,从容离开,立即电话通知城内外同志安全转移。此后,她以打麻将为名聚集同志开会。 民国廿年(1931)底,仙峰二兄自尽。从此家中接济年减,直至无援,她以社会职业掩护工作。 民国二十三年(1934)仙峰被派赴西安秘密活动。后转入成都任地下交通员。一次在传送情报中被敌发现,逮捕入狱,备受拷打,十昼夜绝食。出狱后,工作屡遭失败,组织几经破坏,她失掉联系,孑然一身,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在成都抑郁而死,埋葬于成都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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