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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宝元 贺宝元(1911—1982),祖籍神木县,其父于清光绪末年逃荒来定边红柳沟镇贺圈村落户。宝元从11岁开始揽工,后租种土地,维持生活。 民国25年(1936),定边解放后,宝元分得了土地。他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勤恳劳动,发展生产。翌年即立牛犋,种地30余垧(每垧5亩),养驴3头。又过2年,有羊200余只。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家境富裕后,不忘党和人民政府,不忘穷苦百姓,征收爱国公粮及公盐代金时,带头早交。贺圈村有一户抗属,宝元除发动乡民相助外,逢年过节还自己置办慰劳品赠送,并为其代耕土地8亩。民国31年(1942)冬,宁夏农民王彦一家5口逃难来到贺圈村,宝元热情接待,积极安置,自捐口粮2斗,又向政府要求给王彦发放贷款边币2千元。春节过后,贺宝元又助王彦口粮5斗、籽种2斗、饲草800斤,并免租给地6垧,帮助其渡过困难,发家致富。民国32年(1943)夏,政府号召组织变工队,宝元带头响应,组织本村劳力变工生产,大力垦荒拓田,扩大农业生产。同时,他还组织群众运输队,放青运盐,增加收入。时宝元已有土地140垧,牛两对,驴3头,马1匹,羊240余只,是附近翻身农民中比较显眼的富裕户。是年冬,以劳动英雄出席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盛大的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代表大会,并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会后,三边专署督察专员罗成德手书“勤劳致富”一匾,送到宝元家中。是时,“学习吴满有,学习贺宝元”一歌,全县到处传唱,名传城乡。 民国33年(1944),宝元串联所在二区四乡的群众,叟工生产,筑起大巨滩长2千丈、宽4丈的一道拦洪坝,当年即引洪漫地5千余亩,使大片沙滩碱地变为肥沃良田。宝元勤劳致富,乐于助人的精神,深得附近村民爱戴,在大生产运动中成绩显著,翌年被选为乡长。 民国36年(1947),国民党马鸿逵部占据三边后,身为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共产党员、乡长的贺宝元,不仅未随党政人员撤离进山,反而跑到县城,向国民党定边县党部登记自首,并向敌人表示,不再参加革命活动。中共定边县委将其找至黄羊墩进行政治审查和教育。贺宝元乘夜逃跑,复到县城,二次向敌人自首。但仍没有因此得到敌人器重。于是,贺宝元在城内租开油房,不久逃去绥远境内国统区租地务农,直至新中国建立后才返回,仍务农。1958年,人民政府定贺宝元为历史反革命分子,交群众监督改造。1979年春,经贺圈村群众评议,报请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摘掉他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帽子。 1982年病卒家中。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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