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珍 (1904~1960),字伯璧,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生于留坝县城关镇。早年毕业于汉中联立中学,曾在军阀吴新田的第七师当过参谋、副官等职,为国民党员,并参加过复兴社。中华民国12年(1923)回留坝任东关小学校长。民国14年(1925)任留坝县教育科长,将东关小学的数十石课(粮食)提走。从此,学校一蹶不振,房屋倒塌,操场荒芜。民国20年(1931)将陕西省拨给留坝县的义务教育款挪作他用,贩卖烟土,放高利贷,从中渔利。事发,被县长马兆麟管教两个月。嗣后,历任县财政科长、财务委员会主任、军事科长、田赋处长等职。由于他任校长多年,学生很多,且在县党政部门占有相当的地位,形成一派势力,控制着地方党政大权。张贪污成性,把上级拨给留坝的救济款、国防木料款、枪托赔偿款等揣进腰包,不计其数,因其手段隐蔽、阴险,无人敢问。1949年12月,全家逃往四川。1952年逮捕归案,判处无期徒刑。1960年死于凤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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