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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滋生(1895~1977) 名鸿润,本县兴隆乡人。四川法政专门学校和陕西省政治研究所毕业。民国14年(1925),任宁、略、勉杂税局局长。17年(1928)任杨虎城部马青宛团副团长。后转任河南邓县、陕西山阳和褒城县县长,以廉洁奉公著称。28年(1939),他辞官还乡,任五祖庙初级小学教员,方圆30里内的学生争相来学。30年(1941),创办湘水寺中心小学,任校长,先后为学校修缮旧房50余间,新建教室2座。次年,倡建法慈院梓潼中心小学,兼任校长,每月到校一次,解决经费和教学困难。33年(1944),他当选为南郑县临时参议会议员,提过一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的意见。后倡建湘水河石拱桥一座(名“青年桥”),还兴办了湘水寺民众教育馆。陕南解放后,他在家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直至病故。生前常告诫他的晚辈说:“生活宜俭,俭可养廉,廉则清白。不清不廉,必为世人唾弃!”又说:“为人之道,在于正直。正直才能取信于人,信而后才能为人所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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